符合退职条件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不具备退休条件。
年老体弱无法继续工作:
因年老体弱,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委员会确认不能继续从事原职工作,且本单位确无轻便工作可分配。
自愿退职:
本人自愿退职,且退职对本单位生产或工作并无妨碍。
退职待遇方面,退职人员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的40%的生活费,低于25元的按25元发给。此外,退职人员还享有医疗待遇和死亡待遇。
建议您在考虑退职时,先咨询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劳动委员会,了解具体的退职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退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