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混凝土的税率存在两种情况:
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混凝土的税率为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征管总署关于改变增值税税率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45号)第六条规定,混凝土属于增值税17%税率适用范围内的产品,但依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决定,混凝土的有效税率为13%。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 9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 57号)的规定,企业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且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因此,商品混凝土的税率可能是13%或者3%,具体取决于纳税人是否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建议
企业在选择商品混凝土的税率时,应根据自身情况和政策规定进行选择,以确保合规并享受相关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