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法定理由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法律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与他人登记结婚;
事实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与他人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不以夫妻名义。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包括身体、精神或性侵犯行为;
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造成严重伤害。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持续存在且无法戒除的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惯。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且已满两年时间。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包括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情形;
其他法院认为可以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
以上任一情形,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法院可判决离婚。需要注意的是,这些理由可能因具体案件情况和法院判断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