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妨害纠纷是指因为物权受到他人的现实妨害而引发的纠纷,目的是排除这种妨害,以保护物权人的权益。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当物权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排除妨害请求权允许物权人在其物权受到非占有方式的侵害时,请求妨害人排除妨害,以恢复物权的圆满状态。
构成排除妨害纠纷的要件通常包括:
1. 被妨害的标的物存在并由所有人占有;
2. 妨害人以非占有方式妨害权利人行使权利,并且这种行为是持续进行的;
3. 妨害必须是不正当的。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能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