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权神圣原则是指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这一原则体现了法律对人的尊重和保护,确保个人在民事活动中的主体地位,防止个人成为他人实现目的的手段和工具。私权神圣原则要求任何侵犯民事权利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具体来说,私权神圣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人格权神圣:
人永远是目的,不能成为个人实现其目的的手段和工具。人格权包括自然人人格权和法人人格权,其中自然人人格权更具有终极性。
所有权神圣:
所有权是财产权的基石,作为市民社会的健全理念,所有权神圣不意味着权利不受制约,而是应当遵法,不逾越所有权的保护边界。
财产权神圣:
权利人对于财产享有排他性和专断性权力,任何人不得侵犯。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等。
私权神圣原则的意义在于:
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确保个人在民事活动中的主体地位。
防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侵犯民事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通过法律程序对侵犯民事权利的行为进行制裁,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总之,私权神圣原则是民法的基本精神,贯穿于整部民法典及各民事特别法,确保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