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固废综合利用项目
包括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玻璃、废橡胶、废旧汽车、废旧电池、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纺织品、退役风电光伏设备等废弃物循环利用项目。
支持退役设备再制造和以农林剩余物资源化利用为主的农业循环经济项目。
支持可降解塑料、可循环快递包装、“以竹代塑”产品生产、废塑料回收利用等项目。
支持尾矿(共伴生矿)、煤矸石、粉煤灰、冶金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等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
支持生物质能源化利用项目。
城市典型废弃物循环利用
支持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废橡胶、废玻璃、废塑料、废旧木材、报废汽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船舶、废旧电池、废轮胎、废弃木质材料、废旧农具、废旧纺织品及纺织废料和边角料、废旧光伏组件、废旧风机叶片、废弃油脂等废弃物循环利用项目。
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
支持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农药包装等农林废弃物循环利用项目。
建筑废弃物处置
建筑废弃物处置补贴资金按再生建材产品中建筑废弃物的实际利用量予以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吨2元。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对电视机、微型机、洗衣机、电冰箱、空气调节器等有不同的补贴标准。
低价值可回收物
某些城市如上海市对低附加值生活垃圾可回收物按照回收总量给予补贴。
这些补贴政策旨在促进废物的循环利用和环境保护,建议相关企业和个人根据具体政策要求,申报相应的补贴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