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人的逃逸行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属于交通肇事罪的一种加重情节。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具体判决结果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包括逃逸行为人的主观恶性、逃逸时间、逃逸距离、是否及时救助被害人等因素。如果逃逸行为人在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并且存在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如多次逃逸、故意破坏现场等,那么可能会被判处更重的刑罚,如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也不能免除逃逸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此外,逃逸行为人在逃逸过程中如果还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如醉酒驾驶、追逐竞驶等,也可能面临更严厉的处罚。
综上所述,撞死人的逃逸行为最高可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具体判决结果需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由法院依法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