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的法院系统包括以下法院: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成立于1950年7月,1954年更名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9个中级法院,分别是: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
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
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
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
88个县(市、区)基层法院。
402个人民法庭。
此外,部分法院还设有分院或特定职能的法院,例如:
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贵州省碧江区东太大道464号。
江口县人民法院,地址:江口县双江镇胜利街18号。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地址:松桃苗族自治县蓼皋镇麻阳街27号。
兴义市人民法院。
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平坝区人民法院。
碧江区人民法院。
织金县人民法院。
这些法院和法庭构成了贵州省较为完善的司法体系,负责审理各类案件,包括民事、刑事、行政等,并致力于提供高效、公正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