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旁听时,以下是一些重要的注意事项:
遵守法庭纪律
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
不得鼓掌、喧哗、吸烟、进食、拨打或接听电话。
不得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维护法庭秩序
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活动区,不得随意站立、走动,不得发言和提问。
禁止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具有杀伤力的器具,以及其他可能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物品。
着装要求
旁听人员应穿着得体,尊重法庭礼仪。
身份验证和安检
公民要求旁听公开审理案件,应向法院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接受人身及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
外国人要求旁听的,依照有关外事管理规定办理。
禁止的行为
禁止出于卑鄙恶劣的个人动机、目的,如打击报复、泄愤、侮辱等行为。
禁止纠集多人进行哄闹、冲击法庭。
禁止不听劝阻、制止,多次干扰法庭秩序。
禁止造成严重后果,如造成法庭设施的损坏或司法工作人员人身、精神损害等。
发言和提问
旁听人员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以在闭庭以后书面向人民法院提出。
未经许可,旁听人员不得发言、提问。
其他注意事项
旁听人员应爱护法庭设施,保持法庭卫生。
未经法院许可,不得随意拍照、录音、录像或传播庭审情况。
通过遵守以上注意事项,旁听人员可以更好地维护法庭秩序,确保庭审活动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