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办婚姻,也称为包办强迫婚姻,是指 第三者(包括父母)违反婚姻自主的原则,包办强迫他人结为夫妻的行为。在这种婚姻中,男女双方不是出于自愿,而是由第三者违背婚姻自由的原则进行安排。
包办婚姻的主要形式包括订娃娃亲等,这种婚姻制度往往以门当户对为基础,以父母之言、媒妁之言为条件和途径,导致婚姻当事人之间缺乏感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并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如果因胁迫结婚,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且请求撤销婚姻的时效为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
建议:
尊重婚姻自主:应尊重个人的婚姻选择权,反对任何形式的包办和强迫。
法律保障:了解并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婚姻自由,防止被非法干涉。
感情基础:在婚姻中注重培养感情,确保婚姻的稳定和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