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委主要主管以下问题:
廉政教育:
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监督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
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调查:
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政务处分和问责:
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
案件移送:
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监察建议:
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监督公权力行使:
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确保其依法行使职权,防止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
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国际反腐败合作:
统筹协调与其他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开展的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组织反腐败国际条约实施工作。
军事监察:
中央军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负责军事监察工作,对军队中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确保军队纪律严明。
综上所述,监察委的职能涵盖了监督、调查、处置等多个方面,旨在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预防和打击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