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家电百科 实时讯息 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常识 >

顺产报销在哪里领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21:37:39    

顺产报销的领取地点主要取决于个人所参加的生育保险类型以及所在地区的具体政策。以下是几种常见的领取地点:

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生育保险报销通常需要向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由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具体流程包括: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再次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最后,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医保中心

有些情况下,生育报销可以在医保中心办理,需要携带准生证、孩子出生证、医院发票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病历复印件等材料。

单位人事部门或劳动保障服务站

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会协助员工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的申领手续,包括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银行

一旦待遇结算完成,相关款项会通过银行发放到产妇指定的账户。

社保部门或医保经办机构

产妇也可以前往当地的社保部门或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生育保险报销的相关政策和领取流程。

建议您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最近的社保经办机构或医保中心进行咨询和办理,以确保顺利领取顺产报销。

相关文章
城阳区医疗保障局实施三项工程,推进医疗救助提质增效

城阳区医疗保障局实施三项工程,推进医疗救助提质增效

近年来,城阳区医疗保障局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困难群体医疗保障需求,实施参保兜底、待遇提标、服务优化“三项工程”,2024年累计服务困难群众1.2万余人次,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效益提升21%,切实兜牢基本民生底线。聚力参保兜底工程,筑牢医疗保障第一道防线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构建“医保+税务+民政

青海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行“驾照式记分”

青海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行“驾照式记分”

4月8日,记者从青海省医疗保障局获悉,省医保局联合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出台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构建“四位一体”监管体系,推动监管对象由机构延伸至个人。实行“驾照式记分”管理。借鉴“驾照扣分”模式,我省对定点医药机构相关责任人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记分管理,明确记分触发条

让看病更方便、减负担、更舒心,人民日报头版关注深化医改

让看病更方便、减负担、更舒心,人民日报头版关注深化医改

原标题:让看病更方便 让看病减负担 让看病更舒心深化医改 在身边在眼前你眼中的医改,是什么样的?有人说,医改是盘大棋局,牵涉一系列政策和制度;有人说,医改是张成绩单,汇集一项项工作和数据;也有人说,医改是种获得感,勾连一幕幕场景和记忆,总能让身为个体的“你我他”真切可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现代化最

医保中心能否讨回交通事故垫付费用?

医保中心能否讨回交通事故垫付费用?

原标题:医保中心能否讨回交通事故垫付费用?(主题)上海法院判决:可向第三人追偿(副题)法治日报记者 余东明 张海燕 通讯员 陈卫锋出租车撞伤行人后,司机被认定全责,伤者住院治疗用医保垫付了4万余元,医保中心可以讨回垫付的费用吗?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浦东法院)审理了上海市浦东新区医疗

追溯码时代,医保购药的六要六不要

追溯码时代,医保购药的六要六不要

01、要有码一要有码。强烈建议医保购药者只买包装上有追溯码的药,不要买没有追溯码的药,不要买追溯码被撕掉或者损毁的药。追溯码是这一小盒药品的唯一身份证,这小盒药的追溯码号码与其他药品包括同品牌同规格其他小盒的追溯码都不一样。请注意,确定这小盒药身份的唯一证据是印在小药盒上的追溯码,而不是购药发票或者

4月1日起安徽实行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药品“无码不付”

4月1日起安徽实行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药品“无码不付”

为精准打击回流药、串换药等骗取医保基金行为,根据国家医保局统一部署,自2025年4月1日起,安徽省全面实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依码结算”,要求定点药店按“应扫尽扫”的原则及时全量采集上传药品追溯码至国家(安徽省)医保信息平台,医保药品卖药必扫码,买药先验码,无码医保不结算。追溯码,是药品的“电子身份证

注意!这些药品医保不报销

注意!这些药品医保不报销

医保作为重要的民生保障,为我们分担了不少医疗费用。然而,在使用医保时,很多人并不清楚并非所有药品都能报销。今天,山东省眼科医院专家就来给您仔细说说哪些药品是医保不能报销的。一、使用未被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时,医保不予报销,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2、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

7月起药品销售需扫追溯码进行医保结算

7月起药品销售需扫追溯码进行医保结算

来源:媒体滚动据新华社电 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19日联合公开发布《关于加强药品追溯码在医疗保障和工伤保险领域采集应用的通知》,要求原则上,2025年7月1日起,销售环节按要求扫码后方可进行医保基金结算,对此前已采购的无追溯码药品,列入“无码库”管理,暂可进行医保结算;2026年1月1日起,所有医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