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电话受理
12315或0932-2242156。
15011200657(工作时间8:00至12:00,14:00至18:00)。
邮寄地址
临洮县洮阳镇秦汉北路8号,邮编730500。
江苏省南京市A409号邮政信箱—国务院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组收,邮编210036。
举报邮箱
ltxscjdglj123456@163.com。
JS2024KHXC@mem.gov.cn。
举报窗口
临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311办公室)。
书面材料
书面形式,包括手写和打印材料,以及图片材料。
口头形式
口头举报或电话举报,通常记录在文字材料中。
视听资料
录音、录像材料,可以是控告人或检举人自我录制或与问题相关的证据材料。
电子数据
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现代通信形式。
当事人申请
纠纷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由近亲属、邻里、同事、朋友等代其申请。
主动受理
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定期排查,及时发现矛盾纠纷线索,主动介入调解。
移交受理
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将适宜人民调解的案件移交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窗口立案
当事人可直接将立案材料递交至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窗口。
邮寄立案
当事人可将立案材料邮寄至法院。
网上立案
通过微信搜索“四川微法院”小程序,完成实名认证后在线填写信息、提交材料。
跨域立案
当事人可以向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法院递交诉讼材料申请跨区域立案。
自助立案
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自助服务区,通过一体式触控电脑扫描二代身份证或律师一卡通,自行输入案件信息并完成立案登记。
这些受理方式涵盖了电话、邮寄、电子邮件、举报窗口、书面材料、口头举报、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当事人申请、主动受理、移交受理、窗口立案、邮寄立案、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和自助立案等多种途径,以满足不同举报和申诉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