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黄河碧水清流,筑牢生态绿色屏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实施两周年之际,首届黄河流域青年生态文明交流活动于3月31日至4月1日在山西吕梁碛口古镇成功举办。活动以“法润一泓清水、守卫九曲黄河”为主题,沿黄九省(区)共青团组织、生态环境部门、司法机关及青年代表、专家学者等齐聚一堂,围绕法律实施、生态保护、绿色发展、司法保障等议题深入交流,共同发布《黄河保护法知晓度调查报告》和《碛口宣言》,深入探讨流域协同治理与全民参与的实践路径,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凝聚共识。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级监察专员樊占春出席活动。

“我们相聚黄河之畔、相约碛口古镇,共同迎来首届黄河流域青年生态文明交流活动,这是青年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创新实践,更是跨区域协同护河的全新平台。”临县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赵小峰代表中共临县县委、临县人民政府致辞向各位领导、各位来宾以及青年朋友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对长期以来关心支持临县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赵小峰说,近年来,临县按照“全流域治理保护、全方位总体开发”原则,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迈出了沿黄县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坚定步伐。让我们以此次活动为新的起点,以法治为盾、以行动为矛,共同守护“一泓清水入黄河”美好愿景,让母亲河的水更清、山更绿、景更美!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是我国首部聚焦黄河保护的专门立法,实施两年来取得显著成效。黄河干流连续两年全线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标准,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优化。以山西省为例,黄河干流(山西段)水质连续三年保持Ⅱ类,汾河入黄断面首次达到Ⅲ类优良标准。晋陕甘等地通过协同推进生态修复、污染治理与产业结构调整,初步形成上下游联动治理格局,为流域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司法力量在生态保护中持续发力。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专业化环境资源法庭,创新采用“七人合议庭”模式,成功调解三起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累计推动生态修复赔偿金超过3500万元。湖北环源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在公益诉讼中发挥法律专业优势,协同解决非法取水、违规审批等生态风险问题,强化法律规则在生态治理中的刚性约束。
保护环境,青年先行。从“保护母亲河行动”到黄河流域大学生研学实践,青年始终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青海环保组织建立雪线监测网络,全流域志愿者组成巡河队伍开展常态化巡查,民间机构参与雪豹、黑颈鹤等濒危物种保护,形成“全民参与、共治共享”的生动实践。这些行动虽细微,却为法律制度构建起坚实的社会支撑网络。

活动中发布的《碛口宣言》明确九项重点行动方向,包括强化执法监督、推动生态司法体系建设、建设“黄河保护案例库”、搭建沿黄九省区协作网络等。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当前流域治理应从“防、管、治、补”四个维度建立起全流程、全区域、全要素的综合治理体系,确保黄河流域生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协调并进。今后每年4月1日将作为普法宣传重要节点,以法治为纽带构建全流域治理共同体,持续提升公众法律认知与社会参与效能。

本次交流活动由共青团山西省委、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司法厅指导,晋青可持续发展公益服务中心主办,标志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从法治保障向全民共治深化。随着《 碛口宣言》行动计划的落地实施,法治力量与社会参与的双轮驱动,将为守护母亲河永续发展注入持久动能。
记者:白栋宇 张柯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