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融赔付是指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条款规定之外,出于人道主义、业务关系维护、信誉考虑或其他特定原因,对不应完全承担赔付责任的事故给予被保险人全部或部分保险金的行为。这种赔付并不是随意进行的,而是遵循一定的原则,包括:
1. 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原则;
2. 有利于保险业务的稳定与发展;
3. 有利于维护保险公司的信誉和市场竞争地位;
4. 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
通融赔付通常是在被保人和保险公司之间的纠纷难以明确界定,或者出于对客户的额外关怀和良好关系的维护时采取的措施。需要注意的是,通融赔付并不意味着保险公司可以违反合同条款进行赔付,而是在合同条款允许的范围内,做出的人道主义或业务上的灵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