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离婚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夫妻双方中的一方不同意解除婚姻关系的。
夫妻双方愿意协议离婚,但是对于子女的抚养和财产分割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
双方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登记结婚的。
当事人双方根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一方当事人为精神病人,被医院确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亦无证据证实夫妻感情破裂。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夫妻同居义务且难以治愈的。
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婚姻关系的稳定,维护家庭成员的权益,以及考虑到特殊群体如孕妇、现役军人及其家属的权益。在面临婚姻问题时,建议夫妻双方先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寻求保留婚姻关系的方式。如有必要,可以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