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补偿的计算方法如下:
确定日工资收入
日工资收入 = 月工资收入 ÷ 月计薪天数(通常为21.75天)
计算未休年假工资
未休年假工资 = 日工资收入 × 300%
其中,300%包含用人单位在正常工作期间支付的工资收入
特殊情况下的计算
如果职工因工作原因未能享受年休假,单位除正常支付工资收入外,还需支付相应的补偿。
对于补偿标准,单位应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其他注意事项
年假补偿金计算时,应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作为计算基础。
如果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职工因个人原因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以上计算方法遵循了《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旨在保障职工的年休假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