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审材料通常由以下机构出具: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参与邪教等违反党的路线方针的证明。
村(社区)党支部:
出具政治状况证明,并由党支部书记签字、加盖公章。
工作单位:
对于有单位的往届生,其工作单位会出具政审材料。
人才服务中心:
对于往届生,联系档案所在地部门,一般由人才服务中心出具政审材料。
乡镇以上计生部门:
出具无违反计划生育的证明。
上级党委:
对基层党支部出具的政审证明进行进一步核实,并加盖公章。
居住地党组织:
在特殊情况下,如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同,可能需要在居住地开具政审表。
其他相关单位:
如父母、配偶、祖父母、兄弟姐妹等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的基层党组织出具现实表现证明材料。
政审材料需要本人持相关证明和身份证明到指定地点办理,并由相关部门审核后出具政审证明或政审表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