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人民调解委员会:
当事人可以向乡镇、村、办事处、居委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通常设立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中。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时,应遵循自愿、平等原则,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并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如果当事人对调解达成的协议应当履行;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仲裁机构:
若双方事先约定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可以由仲裁机构裁决纠纷。仲裁机构一般是依法设立的,处理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法院:
当民事纠纷无法通过调解或其他方式解决时,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会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将及时作出判决。人民法院是处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的主要机关。
行政机关:
特定领域的民事纠纷可由相关行政机关处理和调解,例如消费纠纷可找消费者协会及主管部门。
综上所述,民事纠纷可以通过调解委员会、仲裁机构、法院或行政机关进行解决,具体选择哪种途径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和纠纷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