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印店可能涉及侵权的行为主要基于以下几点:
未经许可复制作品:
根据《著作权法》第47条第1款的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属于侵权行为。如果复印店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复制并销售书籍,则违反了著作权法,侵犯了著作权人的权益。
营利性质:
如果复印店将预先复印好的书籍卖给学生,这种行为是以营利为目的,不属于《著作权法》第22条所述的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的情形,因此不属于合理使用,而是一种侵权行为。
侵犯复制权和获得报酬权: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指出,无论是个人从图书馆借阅自行复印,还是复印店大量复印并销售,都涉嫌侵犯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复制权”和“获得报酬权”。
总结来说,复印店若未经许可复制并销售书籍,或者将预先复印好的书籍作为商品出售,其行为构成侵权。而个人为了学习、研究目的使用复印服务则不属于侵权行为